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新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,地处华北平原腹地,北距首都300公里,西距省会石家庄90公里,辖区总面积367平方公里,东与衡水冀州市接壤,南与南宫市、巨鹿相连,西与宁晋县相邻。全县辖2镇,4乡,169个行政村,总人口17万人。县境内地势是南高而北低,中间高而东西低,相对高差25米左右,座标为东经115°04′—115°27′,北纬37°3′—37°34′,总面积367平方公里,东西宽31.7公里,南北长20.2公里。新河县处于北半球暖温带地区,大陆季风气候特点显著,春季干燥多风,夏季暖热多余,秋季天高气爽,冬季寒冷少雪,寒旱同期,雨热同季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宜于作物生长。年平均气温12.7℃,最冷约为一月份,平均气温-4.2℃,最热约为7月份,平均气温27.1℃,年降水量平均510.3毫米,历年平均光照时数为2571.2小时,全年太阳总辐射量为126,072千卡/平方厘米,全年无霜期平均为192天。